我的烟在别人店里买可以吗(烟店卖别人家烟)

…后来才知道他拿回去转手卖,后来我的烟在他的烟酒店被查 烟草稽查人员,在检查各个店铺时,只要不是他…

…后来才知道他拿回去转手卖,后来我的烟在他的烟酒店被查

烟草稽查人员,在检查各个店铺时,只要不是他们卖出的烟,不管进货渠道,不管真假,一律没收。从你手里拿烟的那个人,就是因为没从烟草公司进货,所以烟才被没收的。

在烟酒店买了2条烟,拿去退,烟酒店不给退,找来烟草局的处理,烟酒店不承认这是烟是从他那里买的,这种情况下,烟是不能退给烟酒店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消费者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退货应当是退给经营者。

应该是犯法的,我最早出 社会 就在我一个叔叔的烟酒批发部里打工,他就是专收外市的烟,因为烟草公司给他配的烟总是不够卖。

这件事说的是一个家里开烟草店的江苏男子,他使用自己的车辆运输几百条香烟。结果他的这种行为毫无疑问被交警发现,并顺便通告了烟草局。烟草局根据相关规定将这批香烟罚没,这名男子气不过,向法院起诉烟草局,对于这名男子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法院的判决结果自然是这名男子败诉。

就凭有检查权,检查你那是正常行使权力。无缘无故……?检查总会有原因的,有时是接到举报,有时是例行检查,有时是抽查刚好抽中你。当然可以告他们,但你会败诉,本身他们又没什么地方做错。

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最近烟不够卖,我在别人店里拿了一些,被烟草发现了…

如果经营者串烟销售,未在当地烟草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现在另一家没有烟草任何证的老板来我这购买了大量正规香烟销往…

烟草批发只能是烟草公司,其它批发均不许可。来我这购买了大量正规香烟销往外地,不关我事,20次100次来我这里买烟正常的。“我有的烟也是从小商店收购来的”是问题关键,错就错在这里。如果假烟,你问题就大了。

我很同情你,但是这确实是违规了!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很明显,你只有专卖零售许可证,没有批发证(这个证只有烟草公司有)。

你开了烟草专卖,如果你的手续比较齐全的话,那么别人在你这里买烟又卖烟,那是他的违法行为,和你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我店里香烟卖不掉可以买给同行吗?

1、降价处理:销量不好的香烟,如果按成本价都卖不出去,可以选择降价处理,以免造成库存积压,资金占用的情况。而且积压太久的香烟,容易过期、变味。送礼:将卖不出去的香烟,当作礼物送给亲人朋友。代卖:将剩余卖不掉的香烟,交由自己熟悉的亲人、朋友代卖。

2、代卖。如果是自己不经营了,把剩余卖不掉的香烟,放在自己熟悉的亲人,朋友的店里代卖。低于成本转让。如果是自己不经营了,剩余很多卖不掉的烟,可以低于成本价,转让给同行卖烟的店家。兑换商品。

3、送礼:将卖不出去的香烟当作礼物送给亲人朋友,让他们帮忙消化库存。 代卖:将剩余卖不掉的香烟,交由自己熟悉的亲人、朋友代卖。 低成本转让:将剩余香烟低于成本价,转让给同行卖烟的店家。 兑换商品:用剩余卖不掉的烟,到一些私人超市,兑换生活用品,例如:矿泉水、饮料等。

…抽了4包还剩6包到我旁边的副食店换了几包别的香烟,今早被烟草公司查…

1、涉案物品确定为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情况下,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2、该副食品商店的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同时涉案假烟将会被公开销毁。

3、大部分95-98%以上的人都会在一年内持续接到催收电话、短信、法催函、上门核实直至打包卖出债权换下家催收。还有那么2-5%的人可能会遭到银行,但是这是民事经济,直接到,不会动用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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